近日,江苏省、浙江省发布船海产业相关指导文件,有关内容整理如下,供行业参考。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7项发展目标:航道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港口大型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海江河、公铁水联运特色更加鲜明;船舶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水运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运智慧创新发展取得突破;水运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
《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动绿色船舶发展。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全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应用,加快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船舶淘汰更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进纯电池动力技术在内河船舶应用,引导建造、改造内河电动船舶及配套充电设施;稳妥推动现有航行于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的2000吨级以上运输船舶实施应用LNG能源的改造。2024年,实现120标箱纯电动集装箱船舶稳定运营;2025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0艘以上;2026年,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投放量力争达到17艘。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高效适用船舶研究应用。深化内河运输船舶设计建造一体化,提升专业化船舶设计建造和检验水平,加强智能环保、高新技术船舶技术研发,加快研发和推广12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等大型化、标准化船型。推进120标箱、200标箱等海河直达船型研发应用。加快先进适用、安全智能技术在运输船舶上的应用,降低船舶安全风险和船员劳动强度。2026年,120标箱以上集装箱、200标箱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船舶应用实现突破。《行动计划》提出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督导考评3项保障措施。
浙江省经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跻身国内船舶工业强省行列。产值规模突破800亿元,造船完工量突破700万载重吨,三大造船指标占全国比重力争达10%,修船量占全国比重达40%;公务船艇占全国市场份额达35%;创新能力有效提升,骨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5%,授权发明专利50项以上,制订标准和技术规范20项以上,培育百亿元以上企业1家、50亿元以上企业3家、游艇设计制造总装企业1家;现代造船模式普及推广,国际绿色修造船品牌进一步打响,建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低碳工厂10家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7项重点举措。增强产业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壮大优质企业梯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统筹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人才支撑、优化产业服务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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