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主要港口名录及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主要港口名录如下

此名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于2004年10月26日正式发布,旨在规范和指导我国港口行业的运营和发展。

一、沿海主要港口

北方港口群: 大连港、营口港、秦皇岛港、天津港、烟台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 长江三角洲港口群: 上海港、南通港、苏州港、镇江港、南京港、宁波港、舟山港、温州港、杭州港、嘉兴港、湖州港 东南沿海港口群: 福州港、厦门港、汕头港、深圳港、广州港、珠海港、湛江港 西南沿海港口群: 防城港港、海口港

二、内河主要港口

东北地区: 哈尔滨港、佳木斯港 华北地区: 济宁港、徐州港 华中地区: 无锡港、泸州港、重庆港、宜昌港、荆州港、武汉港、黄石港、长沙港、岳阳港 华东地区: 南昌港、九江港、芜湖港、安庆港、马鞍山港、合肥港、蚌埠港 华南地区: 杭州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肇庆港、佛山港

以上信息不仅有助于理解我国港口分布格局,同时对于物流运输、贸易往来等相关行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有相关业务需求,请参照具体法律法规并咨询相关部门。

```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