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宇造船就“Ichthys Venturer”号浮式生产储卸油船(FPSO)延期交付的纠纷与船东达成和解,从一场损失可能高达10亿美元规模的赔款危机中脱身。

  据消息人士透露,大宇造船与日本国际石油开发株式会社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INPEX Operations Australia Pty.Ltd)围绕“Ichthys Venturer”号工程延迟的法律纷争已经结束,双方通过协商后最终握手言和,大宇造船以协议金的名义向INPEX支付了一笔资金,INPEX决定不再进行该工程延迟责任的国际仲裁。

  据悉,此次大宇造船向INPEX支付的协议金金额远远低于INPEX当初提出的索赔价格。

  去年8月,INPEX向国际商会(ICC)提出损害赔偿仲裁申请,就“Ichthys Venturer”号工程延迟的责任,向大宇造船索赔9.7亿美元(约1.23万亿韩元)。INPEX当初向ICC提出损害赔偿仲裁申请时表示,由于2017年7月前往澳大利亚海域安装试运行的“Ichthys Venturer”号延迟交付,同时还存在设备缺陷,导致该FPSO的生产准备作业被推迟,因此向大宇造船提出巨额索赔。

  对此,大宇造船表示:“相关设备在合同要求的完成日期内从庆尚南道巨济市玉浦造船厂出发,拖至澳大利亚海域,生产准备也已完成。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事项变更及追加费用,也得到了INPEX方面的批准,并获得了相关资金。”也就是说,双方就合同变更事项已经达成了协议,因此项目属于正常进行。

  此外,大宇造船还指出,INPEX提出的索赔要求超出了合同上大宇造船应该承担责任的范围。大宇造船反驳道:“INPEX的主张大部分没有根据,索赔金额更是夸张。”

  大宇造船在公告中表示:“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此案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按照合同回收本公司应收取的尾额,公司将积极应对仲裁程序。为了能够圆满解决此案,公司将持续努力。”

  INPEX是日本最大的石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由日本两大石油公司INPEX CORP.和TeikokuOilCo.于2006年合并而成。INPEX斥资50亿至60亿美元,在澳大利亚 西北 海岸开发了一个离岸液化天然气项目。

  2012年3月,大宇造船在竞标中击败现代重工,与INPEX签署了“Ichthys Venturer”号FPSO的总包合同,合同金额20亿美元。据国际船舶网了解,大宇造船负责该FPSO的船体及上部模块的设计、采购、生产、安装以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该FPSO船体长336米,宽59米,重量约为11万吨,日均可以生产8.5万桶原油,最多可储存114万桶原油,设计寿命40年,计划于2016年4月交付,在澳大利亚西北部800公里的Ichthys海域作业。“Ichthys Venturer”号的设计能够承受飓风情况,是全球最大、最先进的FPSO之一。这艘FPSO能够储存112万桶冷凝物,为FPSO耐用年限树立了新标杆。

  该船2013年6月18日开工建造,2014年2月19日铺设龙骨,2014年7月6日船体出坞,2015年4月22日开始上部模块吊装作业并于2016年5月16日完成,2017年7月18日从大宇造船玉浦造船厂出发拖至澳大利亚海域,2019年6月在澳大利亚当地完成生产准备后最终交付,目前正在稳定生产并出口LNG、LPG和天然气凝析油等产品。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这艘FPSO原本定于2016年交付。然而,此前有消息称,由于“Ichthys Venturer”号的转塔设备出现裂缝,导致交付延期以及成本增加。

  随着大宇造船避免了这场损失可能高达万亿韩元规模的危机,也为其正式加入韩华集团扫清了障碍。去年12月,韩华集团签订了收购大宇造船的合同,按计划最早将于3月底结束收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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