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机器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货物的申报系统进行了调整。企业在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时,需根据商品情况提供企业符合性声明、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危险公式标签、安全数据单四类随附单据。

操作指引

速看!进口危化品填报要求更新了!

01、新增四类随附单据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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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四类随附单据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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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商品表题新增商品单据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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