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601018,以下简称“宁波港”)发布公告,宣布其二级子公司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简称“头门港务”)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头门港投资公司”)持有的头门港一期、二期码头资产。

头门港务由宁波港全资子公司台州港港务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通过向头门港投资公司租赁头门港一期码头开展生产经营。头门港投资公司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海港”)。

宁波港表示,鉴于头门港二期码头已完成竣工验收,为有效解决码头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问题,保障头门港务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宁波舟山港“南翼”台州港发展实力,头门港务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海港控制的头门港投资公司持有的头门港一期、二期码头及附属设施、一期码头改扩建工程、口岸监管工程等配套资产,标的资产评估值约为17.88亿元(不含税),与账面价值17.71亿元相比,评估增值0.17亿元,增值率为0.97%。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由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临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其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公路、滩涂、港口码头的投资、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蔬菜、水果种植,水产养殖、销售;农业观光;场地租赁服务;设计、制作国内户外广告兼自有媒介广告发布;鸭蛋养殖(该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临海市上盘镇北洋涂围区内)。

2022年1-9月,头门港投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16万元、净利润1787.01万元。截至今年9月末,头门港投资公司资产总额66.16亿元,负债总额45.11亿元,净资产21.04亿元,资产负债率68.19%。

头门港一期码头,系由1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3万吨级设计)及后方约20公顷陆域堆场组成,于2016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12月改扩建为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同时兼顾1艘5万GT汽车滚装船靠泊,年设计吞吐量为50万吨货物及10万标辆汽车(相当于吞吐量150万吨)。

头门港二期码头,系由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设计)及后方约38公顷陆域堆场组成,于2022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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